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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桌对话】公益组织在社区服务创新中的作用及面临的挑战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2/12 20:07:43 浏览次数:9

     

    主持人:高小贤

    陕西妇女研究会会长、陕西妇源汇性别培训发展中心主任


    嘉宾:

    曽群: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副局长
    赵枫:宁波市白云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黄薇薇:
    可口可乐西安区社会责任部负责人
    黄卫平:上海手牵手生命关爱发展中心主任
    彭竞平:陕西省妇女研究会副秘书长

    张丽宏:西安慧灵智障人士服务站负责人
       
    对话一:公益组织在社区服务创新中的角色或者作用


    主持人
    :第三个单元这一部分,我们在会议的形式上有一点小小的创新,我们进行主题圆桌对话,主题是“在社区服务创新中公益组织的作用及面临的挑战”。


         我现在想问的第一个问题是:大家站在不同的角度来思考下,你们觉得在社区服务创新中,公益组织的角色或者作用到底有哪些方面?我想这个问题还是从曾局长开始,你上午的发言非常精彩,我想这个问题你肯定有思考。

       曾群:事先没有准备啊,只是一些粗略的想法。社区公益性组织在社区创新中一个比较重要的作用就是发现需求,然后把这种需求表达出来,向政府、社会征求资源来回应这个需求,我觉得这是第一个可以做的事情,而且可以做的很好。因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在其工作当中的政府工作人员的思考模式是不一样的:政府工作人员的思考模式很多是程序和统一规范;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工作人员,他们对需求的把握更加敏感;政府往往去协调资源的时候会想到财政有多少钱,而公益性的组织可以向企业、基金会去整合资源。

         第二个作用是服务形式和服务手段的创新。这个主要涉及到专业性问题,并不是说政府本身的服务手段不行,而是政府的服务形式必然是要强调规范,他不可能比较灵活多样、一对一的个案来应对,这方面的能力是比较差的;而这方面恰恰是专业组织、社区公益组织的强项。特别是有很多专业社工人员在海外学习过,在其他兄弟省市区县探讨交流过很好的经验,可以把这些先进的服务手段学过来运用到自己的社区当中,我觉得这是社区公益组织的强项。   

      
        赵枫:曾局长讲的太好了,我都没有话好讲了。曾局长从区这个层面考虑,我就从街道这个层面考虑。今天看到这个题目,其实我脑子里第一个概念就是“社工如何为社区干部减负”,我们很需要公益组织来参与社区服务,今天在座的社区干部也不少,社区干部不能全身心的投入社区工作,甚至对社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也是一个有力的推进。社会组织进社区工作能够为政府减负,为居民进行更好的沟通和维权。 我个人认为公益组织能够参与到社区服务是社区服务工作创新的大势所趋。同时我也发现有一个缺陷,我们的NGO组织和社区的真正对接主要还是靠政府推动。


       黄薇薇:我非常同意曾局长的说法,NGO组织绝对是一个发现需求的组织,发现最基层人民的需求。那么由NGO组织发现之后企业能够做什么呢?我觉得企业能够跟NGO组织合作,因为企业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而且作为企业的重点来说,社会公益方面可能偏少一些。对于我们可口可乐来说,在公益关怀方面花了很多的心思,但确实还是了解的稍微要少一些,不能体会到基层人民到底缺什么,难道他们仅仅是缺可乐吗?不是的,他们可能缺的是关怀,可能需要我们为留守儿童做一些事情。企业就可以和NGO组织联络,用我们的费用来支持它。同时企业也是人力方面的一个重要支持者可乐在西安地区就有几千甚至上万人的员工,是不是我们的员工也可以加入到这个公益行动中来,我觉得这个对我们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彭竞平:我补充一点,我感觉NGO公益组织在发现社区需求以后,它有一个特别擅长的地方就是社区动员,动员社区人的广泛积极参与,这一点其实体现为公益组织本身就是天然来自于民众自身的力量。举个例子,研究会在参与5.12地震赈灾的过程中,政府当时跟我们有一个小小的抱怨,他们说政府给一碗很丰盛的饭大家还说不够,但是公益组织往上面放一片肉大家就说很好。所以我觉得公益组织从它的产生土壤跟民众有更加天然的联系,它来做社区动员包括资源动员是有优势的。


        黄卫平:我理解的NGO公益组织首先它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同时它发现的需求是来自于自身的项目和发现,所以也是一个探索者。NGO最早的作用就是一个创新和探索。


        张丽宏: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我记得2008年做慧灵战略规划的时候,我不停地反问:“我的老师和员工,我们到底要把机构带领到什么地方,是要做一个很大的目标“扩大服务规模”还是做一个精深的提高服务品质、做好专业化服务?是更加的专业而不是做的更多?我想他们说的都特别对,我想补充一点是可能因为我们这个公益组织是扎根社区,对服务对象非常了解,几乎整天见面,所以可能我们提供的服务因为更针对单一的目标群体,可能更加专业的回应多种需求。


        另外我们的角色在探索和创新的过程中可能发挥着两个作用:一方面是我们扮演着一个示范者或者是在前面做一个带领者。前期我们探索出一个好的模式,如果这个模式是好的还是希望其他的人来复制,像阳光家园工程就出来了,这可能就是一个组织示范者的角色;我们还是一个倡导者和教育者的角色,我们在当地扎根社区,做的事情潜移默化的影响了很多人,通过我们的行动也起到一个公众教育的作用。

        主持人:大家发现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不管台上坐的是来自政府还是民间机构、企业界的代表,大家的认识有比较共同的一点就是公益组织在社区服务创新中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曾局长开了一个很好的头,是不是民间组织在社区服务创新中可以总结这么几个特点:一个特点是由于民间组织直接面对服务人群,所以它可以比较多的直接了解到服务人群的需求,就是刚才曾局长讲的它特别能够发现需求在哪里?第二个特点是跟曾局长说的特别有关,政府强调的是统一和规范,恰恰相反,公益机构能发现不同人群的多样化需求,它可能恰恰不在于一个需求回应所有的人群,可能看到这一部分是老年人的需求、这一部分是农民工的需求、另一部分可能是家暴妇女的需求,也就是说能够发现这种多样化的需求,并且也能够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回应这个需求;第三个特点是可能不同的公益机构背后都有它的服务专业来做强有力的支持支撑。我知道慧灵是做智障人士社会工作的。妇女研究会背后回应的问题可能比较多,既有社工又有社会性别敏感、社区动员,有很多多样化的服务在里面。总之它的服务专业性决定了机构能够提供一些高质量的服务;第四个特点是民间机构相对于政府来说它的人力少、力量弱,不能像政府一样做一件服务能够普惠到所有的人群,民间机构利用优势发挥长项、回避劣势,它往往利用自己的专业化会做一些服务的、试点的、模式的一些创新,这个模式做出来就可能会推广,推广的结果也可能是别的民间机构接手了,也可能是政府发现就大面积推广了,所以我觉得这可能是民间组织的长项,但是它也可能有它的问题。

     

    对话二:目前公益组织进社区存在的最大困难或瓶颈在哪里?


        主持人:既然刚才第一个问题大家都认为在社区创新当中,公益组织或者民间组织或者说社会组织在这中间能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但从上午的发言到刚才的介绍会你会发现,这些组织真正进社区现在好像还有很多很多的问题。那我的第二个问题是民间组织走进社区目前存在的最大困难在哪里?这个问题可能和各位公益组织代表有直接的关系,你觉得最大的困难在哪里?瓶颈在哪里?问题在哪里?


        张丽宏:以前台湾专家在批评我们说“你们慧灵哪是社区化啊?,就是在社区里面搁一个,我们说“惠灵每一个社区家庭里面住六个智障人士,我们说这是社区化的家庭住宿。”他说:“这哪是社区化,就是把大的机构分流到小的机构,那不过是社区里的小机构,还不是社区化。你问一问你的邻居还有你们的楼上楼下都认识你们吗?都知道你们的学员名字吗?都知道你的服务吗?”我一听确实觉得住进去一年了还没有人知道我们是什么,觉得怪怪的有几个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要在这里,所以这可能是一个问题。


        我觉得我们进到社区里面最难做的工作或者最难进入社区的原因是跟社区的关系。我举个例子,我们原来租房子到二楼三楼,楼底下就会有很大的反映,说早晨听到楼上有动静或者下楼的声音太大,我们就只好住到一楼。


        主持人:对不起,时间关系我不允许你举例子,你能不能概括出来你碰到的困难是什么?
        张丽宏:应该说就是他们的接纳。

        主持人:恩,就是社区居民的接纳,社区居民对残障人的接纳问题。


        张丽宏:存在一些社区误解,他们觉得你为什么要住到我们家对面,我的媳妇怀孕了会不会被影响到。


        主持人:你的意思是说有一些特殊人群进社区会带来社区居民对这个人群的不太了解,因存在误解产生接纳问题,就是社区排斥感。好的,谢谢惠灵,这主要是从惠灵服务的特殊人群感觉到的,这些特殊人群进社区会遭到一些排斥。


        黄卫平:公益组织进入社区从大的层面来讲,应该说开设绿色通道也好、政府对公益组织的认可度较高也好或者自身专业技术非常高,但和基层对接方面还需要一些磨合,磨合过程需要的时间相对的长一些。


        主持人:你能不能把基层对接当中的问题说出来。


        黄卫平:可能是社区对专业组织进入社区服务的一个界限认识的不是太清,有时候太接纳你的时候会把所有的事情全部抛给你。


        主持人:你对他的服务可能是有限的,但是一旦接纳了,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给你了,对专业组织“有所能”和“不所能”之间没有一个清晰的描述。


        彭竞平:像我们研究会现在目前正在筹划流动儿童项目,我们在选社区点的时候遇到了困难,最重要的是两点:一是社区对公益组织的信任度。像我们去找点的时候,有的社区说说你们能不能让妇联出具一个什么联合项目,就是有官方的身份介入,才会跟我们有进一步的交流;二是社区特别是居委会这一级的,他们对社区服务并不是太热心,可能上面的政策比如说“公共社区服务是国家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但真正的社区干部就会觉得他们有很多的活,上面派下来了很多行政任务,你这个虽然对社区有好处,但是他们没有时间。


         主持人:小彭这个问题,我想薇薇回答不太合适,我觉得把这个问题交给两个政府代表来回答,这个问题和你们所在的立场有什么不同?


         赵枫:我觉得你们讲的都是有道理的,但是我要这样讲,应该对我们社区来说是体制上的考核问题和你们有着差距。比如你们做的工作其实我们社区也在做,但是可能没有你们这样专业。比如说你们做得项目有很多指标考核,我们按照这个方面来做是不可能的;再一个是跟我们政府的体制有关系,我们对社区干部的考核是用政府的观点、用政府的要求。我刚才讲过他们最烦普查和创建,这个跟你们是没有关系的,但跟他们的饭碗是有关系的,所以他们肯定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想你们的问题。


        我再补充一点,有的居民为什么不理解你们,对弱势群体帮扶的机构就好比“公共厕所”,小区没有公共厕所居民都要造反,但是都不愿意造在自己旁边,就是这个原因。我这个比喻可能不是很恰当,但这里面可能有一个体制的问题,政府现在掌握最强有力的资源。但我就刚才的这句话讲下去,我们真正的NGO和社区之间联姻成功的不多,成功的主要还是街道和区域领导人的强力推动下才能够有所成效的。

        主持人:赵主任你觉得公益组织进社区,如果没有上面的强行推进,成功的不多,最核心的问题在哪儿?


         赵枫:最核心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我们整个区街道办对社区的要求是行政化,我们现在把“维稳”放在第一位。


         主持人:但是他们做的全是维稳啊!


         赵枫:但是如果他们万一有矛盾的话,最后居民找的不是他们,而是居委会。


         曾群:我接着赵主任的讲话,为什么出现这些问题?除了认识观念包括领导人认识和社会认识之外,主要还是法律和制度安排方面的问题,从政府的角度上看有这么几个层面:一是现在没有一个法律法规说哪些事务是政府自己来做,哪些事务是可以交给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来做,边界不准确,就是有限政府责任的边界不准确,规定那些事情是可以交给公益性组织去做,怎么去购买服务、评估服务,这一套法律是缺失的。


        二是财政体制。就是说现有的财政体制讲穿了是部门预算,财政的钱拨给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都没有问题的,但绝对不会有个科目是直接拨给社会组织的,这个购买服务怎么办?往往是通过部门既定已经安排的工作经费,由部门和社会企业进行合作,缺乏一个整体的公共财政安排,所以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有些社区会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靠领导人的认识,强力推进,他敢承担这个责任和风险。如果没有法律规定和财政规定的保障,一旦一个领导人变更,换一个领导人的思路来做这个就不可能进行,所以最根本的问题还是这两个方面。

        从民间组织的角度来说我们也有法律制度上的缺失,你们的公信力怎么样?政府为什么要购买你的服务?购买你们的服务你能保证把这个事情做好吗?别拿了钱事情做不好,搞了一大堆事你们拍拍屁股走掉了,最后承担责任的还是政府,所以就有公信力的问题、能力的问题,你有什么样的专业能力能够保证做好。这样一套以公信为核心的民间组织在自我约束制度法律安排上缺失,就导致在某种程度上政府部门在购买服务的时候是有些担忧的,不敢把步子放的很快,这是一个大问题。


        当然还有一个问题是中国特有的情况,恐怕政府官员主动走到NGO当中去的还比较少,NGO的负责人、领导人主动走到政府当中去的也比较少,情感上的交流还是比较少的。因为在现有体制下既然依靠政府部门负责人来拍板决定这件事情由NGO来做,你们两者就要互相交流、互相接触,建立互信关系,最好建立一种情感。我曾经专门讲过这个问题,一定要有情感交流,不要有鸿沟,你是政府的,我是社会的,这绝对不行。当然这绝对不是说要请客送礼,而是哟共同的理念、共同的价值取向,大家走到一起来,这个情感上的交流是很重要的。

         主持人:谢谢。刚才这一轮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双方就开始出现一些不一样的地方了,从三位来自于公益机构的代表谈到进社区有一些困难:可能社区居民对一些特殊服务人群本身有一种排斥感;还有一些机构进社区的时候,民间机构没有政府官方机构的保护伞,社区组织也轻易不敢接纳这样的机构;一旦接纳了,社区对这些公益机构又寄予的希望太多,恨不得所有的社区事情都能做,有时候对这些公益机构来说也是勉为其难的。


        从政府的层面会看到,两位来自于政府的官员就提的特别客观了,他们既看到民间组织的问题,又提出了几个问题:第一、我觉得这是最关键的问题,现在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能够把政府购买NGO服务从财政体制、法律体制上理顺,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第二、赵主任讲到的也给我有一些感想,他讲到现在的民政系统干部基层考核问题。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我觉得好像基层居委会或者建立社区服务工作站更多的做政府的基层社会公共服务、对社区居民负责这些应是考评的最重要指标。这个跟刚才小彭介绍的“有些社区对这些事情不太热心”有很大原因。我觉得是不是这一套政府考评制度会造成基层居委会和社区干部中间也有某种行政化趋向,看来社区干部、居民委员会其实在目前中国的行政体制下已经成为政府最基层的执行派出机构了,所以他主要是对上面负责,而不是对社区所在的居民负责。


        刚才曾局长讲到的最后两点也非常重要,政府如果一旦购买服务,公益组织、民间组织你怎么证明你有能力呢?刚才第一个问题理论上说的很好,你是有专业化的,你本身会贴近服务人群的,你怎么证明这些呢?我不知道怎么证明你能够做好这个准备?我不知道,你们三个公益组织代表能不能愿意就这个问题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彭竞平:公益组织要取得政府的信任,取得基层居委会包括居民的接受,就是我们真的要做出一点事情来,不管是丽宏说的模式也好,或者还不能称其为模式,但是能够为社区居民生活的改善确确实实做出一点改变来,这是能够看到的效果,可能使我们能够取信于社区。


         主持人:你们是想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专业能力。还有其他的吗?


         黄卫平:还是从小处着手,我们真正进入一个社区,被政府购买服务,是源于一年前的一次成功干预一个老年人自杀,这一年当中里还要不断地把你做的事情发给社区和政府,跟他进一步的交流。因为政府也是有财政预算的,跟他们不断的去探讨明年的政府财政安排里面的关注点是哪些方面,是不是跟组织所做的事情相关,这些还在于沟通上的充分交流。自身能力提升就不用讲了。


        主持人:这其实就是回应了刚才曾局长说的建议,不要老死不相往来,要互相了解增加一些感情。
        
    对话三:公益组织怎么突破现实中遇到的困境或者瓶颈?


        主持人:刚才两个问题回答了,大家都说的很清楚了,既然第一个问题大家都共同认识到“在社区服务创新中公益组织有很大的空间,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大家也看到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障碍,第三个问题就是这种困境或者困难、瓶颈该怎么突破呢?


        场下发言:我刚才在听的过程中,我觉得讨论的主题是公益组织在社区服务创新中的作用及面临的挑战,刚才说到最后一个有点比较尴尬的话题,我们的社会组织该怎么做?怎么去面临这些挑战?我想补充一点。 我就觉得刚才这位曾局长说到现在有两个缺失:一个是政府层面上的法律法规缺失,NGO层面也缺失法律法规的自律。如果有一个法律法规,对NGO有一个管理系统、评价系统,这样NGO的公信力势必会提升,就不存在我们没有公信力、别人不相信我们、我们没有一个平等对话的过程。所以我就希望这样的法律法规、评价体系尽快出台,有了法律法规、评价体系之后,我们的NGO就希望有一个很大规模的优胜劣汰,剩下来的就是有一定公信力的组织了。
    主持人:谢谢,一看就知道是来自公益圈的,但有一个问题我不敢苟同。我想下面有人想要发言了,谁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我们现在大家共同讨论一个问题,看到公益机构在社区服务或者社区服务创新当中的作用,同时也看到瓶颈和障碍在哪里,大家说怎么样共同突破,我觉得共同突破的受惠者不仅仅是公益机构,也是政府和社区。


        宋庆华: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突破:第一点是公益组织一定要了解政府的工作,政府需要什么,我们不是说公益组织是补缺吗?是政府和市场不能做的事情公益组织能够做,我们要知道政府的困惑在哪里?第二点是我们了解了这个困惑以后,怎么去展现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公益组织和政府的合作上有着共同的理念,政府也是在为社区服务,怎么能够体现你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呢?还有一点我在想我们都在说问题,大家都说“问题其实都看的很清楚”,因此和政府沟通的时候一定要说清楚如何去解决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能够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我想政府一定会和我们合作的。


        主持人:谢谢宋老师。


        主持人:其实我知道上海市民政局在社区服务中和民间机构的合作做的非常好的,你能不能把上海的经验介绍给大家,因为今天上午你的发言好像没有非常清楚的介绍这方面经验。


        曾群:我简单介绍一下。实际上在现有的体制之下要想真正打破这个僵局必须上下要齐手:地方政府要敢于创新,政府官员要敢于承担责任,在认识到位的前提下积极扶植公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一定要有胆子,没有胆子只想着自己的帽子的话这个合作就不好搞了;二是在中央政府层面上、在全国法律层面上,一一些重要的法律难题要破:刚才有位发言者讲到民间组织的评价体系,这一点我十分同意,但这个事情恐怕不能由政府来主导,政府一主导就和教育部搞的大学评估一样,还得要民间组织自己来搞,千万不能政府搞,政府搞了会出事情的。希望公益组织以后有什么公益组织联盟、社会服务联合会等,自己有这样一个自我优胜劣汰的评价机构;但是还有一些相应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法律,公共财政体制上的法规建立要在中央层面上突破。我想有许多政策法规方面在几年之内会有一些小的变化,据我所知国家层面上的立法已经有变化了。


        下面我介绍一下上海的情况。上海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充分体现了上海市民政局局长马女士作为地方政府官员的敢于创新和敢于承担责。敢于创新在哪里呢?首先解决公益性社会组织缺少项目活动空间和缺少项目资金这两个核心的问题。我们觉得已经有一些社会组织很愿意参与社区服务,但是没有活动的平台,门是堵着的,好不容易进去以后发现没有钱来做。上海社区公益项目招投标是一个好方法,还有一个是上海市社区公益创投大赛。

        公益招投标是政府先调查需求后立项,比如说社区残疾人的康复有需求,政府立项,但是这件事情不需要政府自己来做,强制规定这个项目必须有三类机构来承接:公益的社会组织民非、社会团体和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其中主要是以公益性的社会组织为主,公益性社会组织中标以后和民政局直接签订一个行政合同,民政局把钱拨付给公益组织。在我们区还有一个第三方评估,不是政府说你好不好,也是请一个民非的专业机构来评估你好不好,如果评估好,民政局把最后的尾款也拨给你,明年这个项目还可以继续。一旦有了这个机制,公益性社会组织能够和政府合作,而且找到了空间和资金,这是第一个方法。


        第二个是公益创投大赛。这个更简单,由公益性社会组织自己提项目,就是在社区里发现需求以后,也不要找政府立项,自己根据需求设计一个服务项目然后去创投,政府觉得你这个项目好可以给你钱,一般给20万,一个机构可以申请两个,你就可以在社区里面落地去实施,这里面政府就是给钱。这个大家觉得好像很简单,但政府真是下了决心的,因为到目前为止,公益金主要是彩票福利金,是严格当作公共资金来审计的,有很多人说捐款了以后最后怎么都跑到政府里面去了,这确实有一些不妥当的地方,但大家知道这恰恰是政府把这些资金当作公共资金来审计而进行严格管理的,不允许乱用这些资金的。

        公益金在使用上从来没有说是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一旦公共资金中没有这个科目说直接拨款给你的,所以拨款会拨到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再和你签订协议拨给你,即便在这种困难之下,地方政府民政局领导还是想了各种办法,我觉得这就是创新,这就是地方政府在现有体制下努力的结果。这件事情经过我们的努力写进了政府的工作要点了,民政部和上海市的协作协议也肯定了这种做法,相信在一些地方可以推广。实际上深圳步子还要大,可以直接用公益金购买培训,社工人员的培训可以直接购买,而我们上海目前只是购买项目、购买服务,像这样不断的创新,最后有可能导致中央政府对公益金的管理可以适当的修改或者认可这种创新,以后也许会在全国铺开,一旦在全国铺开的话,我们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项目的空间和获得项目资金就大大得到了保障。

        主持人:谢谢曾局长。其实上海市民政局的做法在去年就开始介绍,这也引起了国内其他省份的公益机构都非常羡慕,希望马局长这个人能够成为政府开明人士的一个样板,大家盼望着各个不同地方都有马局长这样开明的官员出现。不管怎么样上海开了一个头,而且深圳开的头也是不错的。现在看来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存在一些问题:所有的民间机构缺资金的时候都希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国际经验来说,立足于社区服务的公益机构的经费基本上大头是政府承担的,这是国际的趋势。上海现在给中国开了一个头,深圳也在做,但还是刚刚初步开始,在走的过程中还有很多的问题,包括公益机构是不是做好了准备等?刚才曾局长提到民间公益机构的自律要求,其实在这方面也有很多的信息,我们在西北地区信息还比较闭塞。前不久在北京举办的第二届非公募基金会的论坛里面专门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宋老师也在上面论了一把。因为私募基金也是这个问题,我把钱给公益机构不放心,企业是不是也有这样的问题?公益机构做到什么情况,这些基金会或者企业就愿意把钱给他们?你觉得他们具备什么条件,你们才能考虑把钱给他们。这个话题交给企业代表黄薇薇。


        黄薇薇:我们企业做公益活动的时候,特别强调企业是要参与其中,NGO在做整个公益活动的过程中,企业有它的运作模式也有它自己很好的经验,是不是可以和NGO相互学习、相互提高,共同做这件事情是不是能够做的更好?所以可乐做社区公益活动的时候,一直强调企业要参与其中,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整个活动的设计,这样一方面把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展现出来,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帮助到NGO更加去完善它的模式,做得更好。

        
     对话总结


        主持人:今天下午讨论这个题目也特别希望听听来自于社区的你们有什么想法,下面在座的社区代表有没有什么想要说的?或者其他代表有没有想说的?

        场下发言:刚才可乐公司黄老师说到“企业社会责任”,我想谈几点:我们有一个NGO身份是残障志愿联盟,这个主要是做执行层面的活动。另外我们还做CSR转型的准备和计划的变形,我们怎么去做呢?你刚才说企业能做什么,可能需要对这种NGO的身份做一些了解,有NGO做一些需求调查,提供很多信息。因为企业并不是一个NGO,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花在执行上,我们则起到协助作用。你刚才讲到创新,也听到政府和NGO代表都是在讨论的层面上,我更建议如果企业现在更强调参与公益的话,从观念上应该有一个创新。因为大家现,一提到公益的理念还不是特别清晰,可能还只是很简单的浅层理解。你刚才说的人力物力包括人员整体参与,这是一个观念创新,针对企业来讲应先有一个观念转变,再去强调NGO应该怎么去做,有政府的推动,有NGO的执行,这才是一个链条式的发展。我听到之后特别激动的是像您这样一些领跑者企业能够带动企业把参与公益变成作为一个引领公益。  谢谢!


        主持人:我听了你更多的是自己表述的一些观点,并没有提问,台下的人有没有什么问题要提?或者有什么想法要说的?如果没有的话,我就把今天这一部分进行一个小结。


        今天我一共提了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公益组织在社区创新中的角色和作用,这个作用得到了在座嘉宾的一致肯定,肯定了公益机构因为自己服务的专业性,可以回应社区不同人群的多种需求,能够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并且在社区服务创新方面由于有专业手法和专业人士的介入,能够提供一些好的创新模式来。大家都肯定了公益组织在未来社区服务创新中有很大的活动空间,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它的重要性得到了大家的肯定。

        现在大家对目前整个公益组织介入社区服务的现状并不够理想,这个现状不理想存在一些困难和瓶颈,这些瓶颈中间有民间公益机构自身的问题、也有可能是政府现体制上的问题,这些问题该怎么解决?刚才大家都谈到了,曾局长说现在由于像上海、深圳等地方政府有一批具有创新意识的领导者,他们率先开辟一些试点,这些探索和尝试也影响到民政部国家最高决策层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有可能在法律层面松动,我也知道现在中国正在讨论慈善法的修改。

        我们也看到在整个社区服务创新中有越来越多的具有创新意识的政府领导看到了民间组织的作用,也在不同区域进行尝试。比如去年西安莲湖区残联和一些公益机构如慧灵、蓝海豚在合作购买一些服务。上一周见到碑林区张庆局长的时候,他也在谈我们未来能不能尝试合作,所以我们觉得民间机构和政府的合作空间很大。中国的事情就是这样的,有时候事情是需要从上往下走,有些事情则需要从下往上推,如果我们在基层能够创造更多更好的合作开展社区服务创新模式的话,我想对影响政府立法也是有作用的。这一点寄希望于具有创新意识的领导、也寄希望于我们这些民间机构、公益机构,你们能不能在社区层面真正做出有专业化水准的社区服务来,大家都在拭目以待,这是一个方面。

        现在我们民间机构、公益机构要做一个事情,可以抱怨说政府不购买服务,政府在法律上的空间不给民间机构,不给公益机构。就想问下各位公益组织代表,一旦政府法律框架突破了以后,你们做好准备了吗?是不是所有的机构都做好准备了?因为那个时候要求服务专业性、财务管理、公信力等,这些是非常严格的,我觉得在这方面有一些机构已经开始做,有一些机构可能还没有真正去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刚才听到各位发言,感觉其实在现有的空间下政府和民间机构有很多合作的可能性。我觉得曾局长讲的一点非常好:你能在服务领域中间找到一个能够了解你工作意义的开明政府领导,可能很多问题就解决了。在这个过程中就发现双方不能互不来往、互不交流。我自己可能是个两栖人,既在政府机关待过又在民间机构工作这么多年,我感觉到我们很多公益机构自身有一种优越感,总觉得自己做的是公益服务,总觉得政府该支持我,企业也该支持我。这种优越感有时候是妨碍我们的,我们应该站在不同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刚才企业界的黄女士讲的非常清楚,你想要企业支持,就要知道企业在想什么,想要政府支持也要知道政府在想什么,换位思考以后才能找到公益机构和政府、企业的共同关注点。做到这些还不够,我觉得今天对话里上少一个代表,少一个社区工作者,你还要知道社区在想什么。为什么有一些公益机构走不进社区去,我觉得还是不了解社区。

        所以在社区服务创新与公益组织的话题下,其实有很多很多的课题是需要我们去做的。我觉得现在有一个非常好的机遇,我在为这个会议准备的时候,给省民政厅领导打电话向他请教,他告诉我说:“你们先去学学11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里一篇很重要的文章,这个题目是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当正式法律没有出台前,这就是一个准法律的政策性文本。”我看到这个文件里面讲到了目前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四个基本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这里面也强调了基层工作的重要性;第二个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需求。这里面提出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天很多公益机构讲了工作原则是从需求出发,我觉得政府的文件里已经把这一点给充分的肯定了;第三个是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共同参与,这个文件上已经提到了公益机构介入社区服务,我觉得从大的政策方面应该说这个法律空间是有的,不是关着门不让进的;第四个是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这些公益机构是扎根社区提供服务的,如果你的好服务产生好效果的话,我相信社区看得见,政府也看得见,希望参会各方代表能够联手共同努力,希望明年举办第二届社区服务创新论坛的时候,我们在这个话题下面,无论从政策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应该有更多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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